HACCP认证基本要求
主体资格
法人资格:企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(或其组成部分)。产品生产企业应为有明确法人地位的实体,产品有注册商标,质量稳定且批量生产。
行政许可: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(适用时),如QS生产许可证等(副本需盖公章)。
信用记录
无严重失信:企业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相关名录。
无食品安全事故:企业在一年内未发生违反我国和进口国(地区)相关法律、法规的食品安全事故。
未被撤销认证:企业在三年内未因违反特定规则而被认证机构撤销HACCP认证证书。
产品要求
生产经营的产品需符合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(地区)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规范的要求。
质量管理体系
体系建立与运行:企业应按GMP(良好生产规范)和HACCP基本原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,并运行有效。在申请认证前,HACCP体系应至少有效运行三个月,至少做过一次内审,并对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实施了确认、整改和跟踪验证。
文件资料要求
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和资料,具体如下:
文件资料类型 | 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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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证明文件 | 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QS生产许可证等(副本需盖公章);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|
人员与架构资料 | 公司人员名单、组织架构图 |
生产相关清单 | 生产食品清单、主要设备/工具清单、监测设备清单(包含型号、数量、制造商) |
图纸资料 | 平面图、设备布置图、人流物流图、供排水图 |
标准与报告 | 主要产品的执行标准(企业标准需备案);产品检验报告、水质检测报告等资料 |
HACCP体系文件 | HACCP手册、产品描述、工艺流程图、工艺描述、危害分析、相应的危害控制措施及其确认和验证要求等 |
认证申请 | 提交认证申请 |